公司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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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6 浏览:530 投稿:中心化验室 文作者:文/罗晓辉 图/胡良平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文/罗晓辉 图/胡良平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为让大家尽快熟悉新《条例》内容,强化规矩纪律意识,9月5日下午,公司党委在行政楼二会议室组织对新《条例》进行了学习。公司党委书记梁洪、纪委书记杨志、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及党群部门人员参加了学习。

 

    学习中,公司纪委办主任覃文贤对《条例》修订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进行了简要说明,主要对照2015版《条例》,对新增内容和修改部分进行了重点的讲解。

 

    覃文贤指出,新《条例》写入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在总体要求上,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规定,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到条例中,并将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情况作为重点查处的案件类型,并充实完善了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方式,并与监察法职务犯罪情形实现有效衔接。

 

    学习中,覃文贤还组织对违反党的“六大纪律”部分逐一进行了分析说明。

 

    作为党内重要法规,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对新《条例》的学习,第一时间对新《条例》进行转发、分享,及时购买学习读本手册,并要求各支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原滋原味地学习,抓好执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确保做到人人遵规守纪,不越雷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