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防腐、拒腐意识,11月27日下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司纪委委员、纪委办主任覃文贤围绕企业监察对象和职能如何界定、依法开展监察工作、监察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主要内容。《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核心在于对公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在依法开展监察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举报-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的程序开展,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此次专题学习是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第八次集中学习,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梁洪,纪委书记杨志,各中层管理代表以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本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