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学习《集团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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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08 浏览:839 投稿:党委工作部 文作者:党群工作部 罗晓辉 胡良平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党群工作部 罗晓辉 胡良平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3月28日下午,水富云天化纪委在云天宾馆一会议室对《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效运用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进行了培训,公司党委书记梁洪,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宋玉,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及党群工作部门干部员工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水富云天化纪委办主任、监审部经理覃文贤针对《实施细则》提出的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主要处理方式,具体情形与实施主体,程序与要求等具体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讲解,并就今后工作中如何开展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安排和说明。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宋玉对实施细则的纪律要求进行了强调,她指出,集团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内容非常丰富,是纪在法前,抓早抓小的具体体现,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对实施细则内容组织学习,消化吸收,结合“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机制研究”党建课题,对如何运用好,实施好该细则进行分析思考,让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成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种行之有效方法手段,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基层落实,在基层夯实。
 
 
    公司党委书记梁洪最后指出,集团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是“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延伸,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有效方式,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政治责任,以第一种形态为抓手,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从制度完善,工作方式改进上落实好集团、股份要求,完成好公司党委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