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布《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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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5 浏览:831 投稿:党委工作部 文作者:纪委办 罗晓辉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纪委办 罗晓辉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7月20日,公司发布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手册》,这是公司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迈出的最坚实的一步。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有效运用,根据集团的安排和股份部署,年初公司通过党建创新课题立项的方式成立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机制研究课题组。课题实施以来,在公司党委的指导下,公司纪委积极推进,在《云天化集团纪委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其问题线索处置实施办法》《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效运用的实施细则》(试行)框架下,课题组结合企业实际,通过深入调研、积极探索、认真分析等方式,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基层落地、运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推进监督执纪工作在公司内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具体化发展。
 
    《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手册》主要包括前言、处理方式及程序、具体要求三个部份,开篇便对什么是“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描述,接下来重点对教育谈心、任职谈话、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六种处理方式的适用情形、实施主体、谈话方式分层分类地进行诠释,对谈话准备、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和要求。手册还对约谈函询中使用的工作模板和表格进行了规范,旨在让各实施主体和参与主体,方便快捷地厘清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中的权责关系,遵循的程序和具体要求。
 
    接下来,公司将在推进《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手册》上下功夫,纪委不定期对各级党组织谈心谈话提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进行问责追究,对于应该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告诫而没有及时进行,导致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