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发生特大污染事故 公司对环保工作再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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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03-16 浏览:303 投稿:null 文作者:YTTV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YTTV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2月28日以来,沱江简阳段出现水污染导致零星死鱼现象,到3月2日,沱江简阳至资中段的水污染已导致20万公斤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余元。据环保部门监测表明,这次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和亚硝酸盐,污染带沿沱江约62公里。受污染影响,沿江两岸的简阳、资中、内江3地群众正常生活和人畜饮水出现困难,3地的自来水厂已停止取水和供水。

    四川省环保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3个调查组赴现场调查处理。通过排查和监测表明,引起这次沱江水质特大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川化集团公司第二化肥厂在实施技改调试过程中,设备出现异常故障,导致氨氮严重超标排放。加之今年沱江枯水期水流量严重减少,地表水自净能力差,导致了这次污染事故。

    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关掉川化第二化肥厂技改装备,切断了污染源。川化集团公司立即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并遵循枯水期限量生产、减量排污的规定公司。省环境监测总部对该公司跟踪监督,每两小时监测一次排污情况,确保排污不反弹。

    对于此次川化第二化肥厂的环境污染事故,公司要求各单位必须引以为鉴,强化环保意识。各工艺车间要加强生产管理,杜绝违章排放。未经过批准,环保设施不得擅自停运,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公司要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