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云南省环保局委托,2月25日上午,由云南省环境检测站、昭通市环保局、水富县建设环保局等单位组成的验收组,在公司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对公
司煤代气供热技改二期工程,即3#炉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为配合合成氨、尿素技改工程的实施,经云南省环保局批准,公司于2002年动工建设煤代气供热技改二期工程,即新建3#炉。工程于2002年12月基本建成,其后完成了单体试车和整改等工作,2004年7月开始试生产。工程总投资3113万,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占项目总投资的15.26%。
2月25日上午,由省、市、县环保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在公司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深入现场,对3#炉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询问了有关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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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束后,验收组在宾馆会议室听取了副总经理陈林对3#炉工程环保项目的有关情况汇报。云南省环境检测中心人员也就环境检测结果向与会人员作了通报。
经过认真评审,验收组认为:公司煤代气供热技改二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三同时”制度,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得到批复,环保手续齐全;公司还完成了环评批复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各条对策措施;环保设施、措施基本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基本达到了国家标准,符合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同时也对下步环保工作提出了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