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情况登记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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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09-21 浏览:808 投稿:null 文作者: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各支部: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联合通知(已上传在“云天在线勤政廉政”网上)精神,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清理和纠正,按照集团公司纪委的要求和安排,要求各支部组织中级以上管理人员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情况登记表》进行如实填写,并于9月23日前交回纪委办。如有投资入股情况的,按照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在规定的时间内撤出投资。否则将按该文件精神处理。

云天化股份公司纪委办公室
    200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