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价上调 公司运输成本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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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2-21 浏览:270 投稿:成品运输部 文作者:成品运输部 张静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成品运输部 张静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接铁道部2013年2月17日下发《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通知,自2013年2月20日起,铁路货运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此次货物运价的调整标准针对实行统一运价的营业线,货物平均运价水平每吨公里提高1.5分。通知明确规定了货主营业执照中有化肥经营范围的铁路运价仍实行化肥优惠政策2号运价(即基价1为7.90元/吨),而化工运价则执行5号运价(即基价1为15.4元/吨)。
 
    此次运价调整涉及公司所有产品,包括尿素、液氨、硝酸铵、聚甲醛、季戊四醇、甲酸钠等产品运费也将相应上调。以发往昆明局的祥云为例,每车尿素产品将在原有的基础上涨700元左右的运费。化工产品涨幅则更大,以发往上海局的桃浦站为例,每车共聚甲醛在原有的基础上将上涨1800元左右的运费。因而,初步预计此次铁路运价上调公司每年将增加800万元左右的成本运输费用。